病退办理程序及待遇分析:满足办病退条件的职工可办理病退,男50岁、女45岁,且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病退人员养老金待遇根据公式计算,男满50岁、女满45岁可享受退休待遇,否则只领取生活费。1998年7月1日前缴费不满10年、之后不满15年的病退职工养老金一次性结算。领取生活费的病退职工死亡后,遗属无补助。
病退办理程序有哪些?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办病退条件: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可办理病退。
病退人员养老金待遇:
1、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使用新办法计算。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提前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职工1995年以前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养老金。“调节金”是指按省规定的当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5%,乘以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再除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计发的调节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在养老金调整时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只能享受每月领取生活费的标准;
3、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病退职工养老金实行一次性结算;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病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病退办理程序包括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满足年龄和缴费要求等条件。病退人员养老金待遇根据新办法计算,包括基本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等。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不满年龄要求的只能领取生活费。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病退职工养老金可一次性结算。病退职工的遗属无法享受遗属补助。
全文7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