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按照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进行的,具体的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记性补偿的,具体的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一)货币补偿
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只要是行政机关想要实施拆迁行为的,都需要首先取得合法的拆迁批准手续,在取得拆迁批准手续之后,还需要和被拆迁或者是被改造的行政相对人积极的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主要的拆迁补偿事项吸收达成一致,之后可以按照拆迁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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