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关注员工春游的福利问题,希望通过组织春游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然而,春游等组织的活动引发的伤害事件也时有发生,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关于伤害和时间安排的争论:参与是工作吗?活动中的伤害能否归为工伤
据有关媒体报道,派遣职工吕×石在单位组织的春游中意外受伤。不仅他个人提出的工伤鉴定要求无法得到答复,而且他因请病假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他本来是单位里的先进分子,但失业了。事实上,吕氏的案子本身并不是一个案子。随着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展春游等活动,安全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许多媒体都报道了企业和员工因是否受伤而面临法庭审判的案件。活动中的伤害不仅影响员工的工作,也是雇主的损失。因此,许多企业活动组织者或工会出于“多多益善”的心态,会减少此类活动的数量。对于企业来说,组织春游等活动时,最担心的是“安全问题”。某企业负责人表示,“钱没问题,但最让人担心的是安全问题。出了问题谁也担不起责任。他们宁愿多发奖金也不愿组织春游”,一位名叫“达克”的网友留言说,他在工会工作时,每年都会组织员工参加春游。尽管他有些担心,但每次外出前,工会都会征求员工的意愿,为员工购买保险,对没来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补贴。正是由于组织工作的努力,每一项活动都受到了工作人员的欢迎
大多数受访者都愿意参加活动,但他们需要考虑资金和时间企业方面在组织春游等活动时“胆小”。对于参与者的员工来说,类似的活动可以陶冶情操,放松身心,自然是一件受欢迎的事情。微信调查显示,84%的受访者愿意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8%的受访者不愿意,只有4%的受访者不清楚。网友“阿芳”留言:“单位组织的春游等活动,不仅可以走出办公室,呼吸新鲜空气,还能增进同事之间的友谊。我很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可以让领导和同志们感到很自在。”不过,虽然春游等活动得到了受访者的高度评价,活动的经费和补假也让不少员工在提到春游时喜忧参半,调查显示,与员工参与单位活动的强烈愿望相比,当此类活动自费举办时,只有26%的受访者愿意自费参与,54%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另有20%的受访者表示怀疑。一位网友留言说,单位能组织活动是好事,但如果把活动费用转嫁给员工,那么这样的活动就失去了原来的福利性质。对此,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福利费的有关规定中解释,工会使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春游、秋游等活动是合理的,但活动应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他们应该在同一天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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