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时,书记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程序子那个问题,没有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回避。
2、法官开庭以后,先由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也就是念一遍起诉书,并出示证据,如果被告存在反诉的,还要由被告宣读反诉书。
3、接下来,逬入审理程序,被告要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提出自己的理由跟证据,双方质证,并交换原件原物予以审查。
4、在出具判决书以前,双方都还可以调解,法官也会做双方的工作,如果,确实是不能调解,法官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出具民事判决书。
5、整个庭审过程,书记员会记录原被告双方说的每一句话,并且会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在庭审完毕以后,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可以修改,确认完以后,签字生效。
一、一审判决结果有哪些
1、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就第一审人民法院来说,它是代表国家先行审判权的具体体现。
2、从大的方向,可以分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这个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是属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具体来说: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向群众、向社会公开的制度。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除不予公开和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依法公开审理,同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均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是相对于秘密审判而言的。公开审判取代秘密审判是诉讼制度文明进步的表现。
公开审判的意义:
(1)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
(4)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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