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就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十八周岁以上的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18岁以下的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主要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法律将童工定为未满16周岁的就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招收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都是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童工现象的背后,远比我们所看到的深刻和困难。然而近二三十年来,为保护儿童权益出台了许多法律,“非法童工”已深入人心。但另一方面,“在发达地区谋一碗饭”在很多贫困孩子眼中却是脱贫攻坚。少上学、早工作被认为是“明智”和“关爱家庭”的选择。面对廉价童工的地下需求,不少留守儿童和失学儿童不由自主地成为“供给者”。据一位官员介绍,5年来,当地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100多起,多地发生涉案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00多起。现在,孩子们送回家后,谁给他们吃,谁去上学,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问题
有些孩子真的想留在工厂打工,挣钱养活自己,因为他们的家庭太穷了。正确处理童工的方法如下:
1.保存所有完整的记录
2.安排员工体检,以确定其是否适合继续在工厂工作:如果员工因工伤体检异常,工厂应负责其恢复的所有费用;如果员工身体健康并愿意继续工作,工厂应传唤相关人员作为事件的见证人,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并保留总结记录
确保负责招聘的人员有足够的知识来做后续的招聘工作
4.工厂还应在员工档案中留一份整个事件的副本,以方便客户的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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