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是有用的,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其所有员工的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而证人又是早已离开施工单位或干脆就不是该施工单位的员工,这种情形,仲裁员应在认真审查工资单、考勤记录真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确认劳动者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哪些
有以下条件: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适用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服务卡和其他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证明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考勤记录。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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