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费计算是按基本工资标准吗
是。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春节初一到初三,元旦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在这10天里加班的职工应该享受日工资+日工资×3的节假日加薪。一般的日工资基数应为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餐费、交通费、书报费等),除以20.92天的有效工作日计算出的钱数。如果按一个人的月薪是1000元计算,实际算出的日工资应为47.8元,这样法定节假日加一天班的加班费应是47.8×3=143.4元,再加上一个47.8元就是该人应得的一天加班薪金。
二、相关法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所得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必须要单独计算吗?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对加班费的计算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加班费应当单独计算,再发放给员工,不能笼统的将加班费纳入工资中,如果企业与员工约定每月的薪金包括了加班费,则因该约定违法而无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公司单独计算加班费。
三、清明节加班费计算标准
清明节一般是放假3天,但是只有清明节当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余2天为双休日调休。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清明节3天均加班,其余2天未安排补休的。清明节当天按3倍计算加班费,另外2天按2倍支付加班费。元旦、春节等其余节假日与此情况一样,法定节假日当天是3倍加班费,其余为2倍加班费。
清明节一般是放假3天,但是只有清明节当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余2天为双休日调休。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清明节3天均加班,其余2天未安排补休的。清明节当天按3倍计算加班费,另外2天按2倍支付加班费。元旦、春节等其余节假日与此情况一样,法定节假日当天是3倍加班费,其余为2倍加班费。
清明节为国务院公布的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百分之三百。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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