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综合消息据《瞭望》报道,由于缺乏适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系列,目前的中国公务员们面临着一个突出的矛盾:职业发展空间狭小。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职位分类一章,将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此种分类方法只根据是否担任领导为标准,而不是根据职位性质与工作特点进行,致使公务员职业发展渠道单一。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不管从事什么工作,大家都往领导职务上挤,不利于各类公务员的成长,特别是不利于稳定与吸引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由于取消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评定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这批公务员绝大部分承担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难以体现这类公务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难以得到公正的社会评价。
同时,现行的职务设置为县乡机关基层公务员提供的职务晋升台阶太少,提供的职业发展空间太小。中国没有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区分,机构规格限定了县乡基层公务员的职务发展空间。
当前,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的58%,其中的大部分以科员身份退休,缺少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手段。如果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或县级机关各部门工作,在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中一般只有副科和正科两个晋升台阶,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在科员职务层次上。
在基层,不少40岁左右的干部,由于晋升无望,事业心和工作热情下降。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各部门千方百计地升规格,增机构,加职数,以至于内设机构膨胀,队伍结构失调,降低了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效能。
如何解决公务员的个人发展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博士介绍了目前存在的有关中国公务员改革中涉及公务员晋升的两种思路。
思路一:以人为中心取消非领导职务首先,取消现行非领导职务设置,建立单一的职务序列。其次,建立以资历和实绩为主要依据的级别系列。再次,级别和职务相分离。
思路二:以职位分类为导向改造非领导职务首先,职务设置要到位。
1、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2、专业技术职务只在专业技术类职位(如公安部门中的法医、外交部门中翻译)中设置。
3、行政执法职务只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
其次,职级设置要合理。除了职务晋升之外,职级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职级是与职务一样是重要的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这样,不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随着职级的晋升而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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