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必须确认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事实。例如工资、工作记录、工作中的文件记录等。2、确认劳动关系后,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上司协商,要求公司重新发放工资。3、如果无法协商,带着相关资料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向职场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的金额较大,可以直接向律师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返还拖欠工资。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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