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深圳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期限。
1、计算基数:正常工资的60%或10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即每天不能低于75元;
2、计算期限:3个月-24个月之间,具体如下:
a、实际工作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3个月;
b、实际工作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6个月;
c、实际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6个月;
d、实际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
e、实际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
g、实际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
f、实际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24个月。
3、计算公式:病假总工资=病假计算基数X病假计算期限。
二、不同工龄员工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医疗期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种情况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另一种情况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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