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承担不超过两倍的赔偿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不能取得该房屋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价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价格两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该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终止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价款:,利息和损失赔偿,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价格两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2。故意隐瞒已售出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已售出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该房屋的
2如何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资格,意图的真实表达,以及法律的内容和形式。上述条件都不是必不可少的。所谓主体资格,是指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人必须是经批准设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但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在一审诉讼中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本合同视为有效。预售人必须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预售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而是投入一定的开发建设资金进行建设,并与他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在一审诉讼中补发的,本合同视为有效
3。预售人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要求。预售人必须按预售商品房计算,用于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预售人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如果预售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一审诉讼中补发了商品房预售证,本合同视为有效
预售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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