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劳动纠纷的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达成并送达后的一定时间内反悔,并申请重新审理。但是,如果调解协议已经达成并已送达,则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外,劳动纠纷的具体类型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
在劳动争议纠纷得到调解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反悔,并提出不同意按照原调解协议处理的意见。如果仲裁庭在调解书未送达之前作出裁决,当事人反悔并申请仲裁庭重新审理,仲裁庭将依法进行裁决。不过,如果调解协议已经达成并已送达,则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纠纷,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 劳 动 法 规 定 】 调 解 后 劳 动 争 议 纠 纷 如 何 处 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调解后,如果调解协议达成,则双方应当依照协议内容履行。如果调解协议未能达成,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裁判,并在判决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根据劳动法规定,调解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处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在劳动争议纠纷得到调解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反悔,并提出不同意按照原调解协议处理的意见。如果仲裁庭在调解书未送达之前作出裁决,当事人反悔并申请仲裁庭重新审理,仲裁庭将依法进行裁决。不过,如果调解协议已经达成并已送达,则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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