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工资的。
一、试用三天没工资合理吗
试用期三天无工资是不合理的,试用期也应当发放工资。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试用期时兼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所以,聘用兼职人员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试用期,约定无效。另外,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当按照正式的兼职工资发放。所以,兼职约定试用期并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三、没有过试用期没有工资吗
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所以说,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工单位不支付试用期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好属于自己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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