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经过仲裁审理和裁决后,纠纷就已经被终结了。这个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经过仲裁审理和裁决后,纠纷就已经被终结了。这个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 裁 裁 决 能 否 再 次 上 诉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因此,本案中,王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仲裁裁决不服的问题,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但不能未经仲裁而直接起诉。而仲裁裁决是不能申请上诉或再审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果法院撤销了仲裁结果,则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进行重新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
总之,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但不能未经仲裁而直接起诉。如果裁决不服,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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