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从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上班的那天起,满一个月,但又没有满一年,用人单位没有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如果满一年后,用人单位仍然没有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全文5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