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加班费什么时候能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加班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因此,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结束的,必须从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拖欠工资的争论,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天为理由主张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在2008年5月1日之前,劳动争议的时效为60天,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员工未提起仲裁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下,没有60天的时效限制。但是,使用者明确书面通知员工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员工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60天内提交仲裁。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结束的,必须从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劳动争议时效从6个月延长到1年,再次明确劳动关系生存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时,不受1年限制。劳动争议事件的时效变化有利于保护劳动者。
加班工资要如何计算劳动者能拒绝加班吗
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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