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形下质物应返还质权人,怎样行使优先受偿权
时间:2023-04-10 10:11:21 1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符合情形的条件下,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债权人,也可能是有担保的,但优先受偿次序在后的债权人。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债务人拒绝还钱个人债务该如何追讨

债务人拒绝还钱个人债务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包括扣押财产。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

1、一方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另一方未按合同支付超过约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出售质物,优先清偿担保债权。

二、质权人权利有哪些

质权人的权利:

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为第三人设定质权无效。质权人对转质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的费用;

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为担保其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存款。

三、民法上哪一条规定行使质权必须进行诉讼

行使质权不一定要诉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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