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购买的衣物未遭受任何损害并且存在合理期限,均可享受退货服务。
然而,许多商家可能并不愿意接受退货要求,此时您需要保持冷静,与商家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通过投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当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以下情况皆可进行投诉:
1.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畴;
2.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3.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制造销售此类商品的非法场所。若消费者通过投诉仍无法解决问题,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个人权益。针对商家拒绝退款的情况,您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一)与经营者进行友好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三)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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