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单位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的行为,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好在应付劳动年检(社保年检)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填写内容,这样做确实能规避一些法定责任。但有些条款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条款无效。
劳动者的津贴补贴是怎么回事?
1、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吗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2、津贴和补贴是指什么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3、津贴和补贴的范围有哪些
(1)津贴包括: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
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
(2)补贴主要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比如房贴、水电贴等。
4、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津贴和补贴怎么办
津贴和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与用人单位因津贴和补贴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全文9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