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集体协议可以代替集体合同吗
工资集体协议是属于专项集体合同,但不能代替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还需要签订集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是什么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2、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
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
3、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
(5)公布:
集体台同一经生效。
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是集体合同一部分,所以不能代替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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