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以下争议提交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辞职发生的争议;2、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申请如何撤销?
劳动仲裁申请后的撤销方式为: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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