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不会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或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欠了工资,或者没有准时发工资,员工是可以立即辞职,并且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110不会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或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欠了工资,或者没有准时发工资。员工是可以立即辞职,并且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拖 欠 工 资 如 何 维 权 ?
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
1.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自己的情况。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采取行动。
2. 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寻求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这是根据同一条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来协调劳动纠纷。
3. 如果调解也不成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机构裁决。这是根据同一条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采取以上措施时,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加班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为自己争取权益。同时,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上述内容,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首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其次,也可以选择前往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申诉。这些途径都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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