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在严格履行程序和取得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怎么办
一、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怎么办
1、政府强制征用土地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
(2)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
(3)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强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强制征收土地程序如下:
1、制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并要求被征收人在一定期限内答复;
2、申请市、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行政决定;
3、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向被征收人发出交出土地通知书;
4、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征收人应当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全文9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