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村民具有拒绝村委会和镇政府征收土地的权利。如果村民遭受强制征收或拆迁,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委会无权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在农村,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时候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
当地村民具有拒绝村委会和镇政府征收土地的权利。村民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举报或投诉违法行为。如果相关部门对农民权益漠不关心,不采取任何行动,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如果村民遭受强制征收或拆迁,应保持冷静,并及时报警,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录音录像。总之,如果农民朋友遇到强征情况,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无权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且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在农村,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这时候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无权强征土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而村民委员会并没有这个权力。因此,村民委员会无权强征土地。
村民委员会并非行政机关,无权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如遭遇强制征收或拆迁,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村民委员会无权实施土地征收,应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如村委会或镇政府虚构国家征收土地的事实,转手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以谋取暴利,村民应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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