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和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土地需要国务院批准,审批程序由地方政府负责。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专有的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而具体的审批程序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
土地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是国家行为,只有国家有权征收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大面积耕地以及其他大面积土地需要国务院批准,并由地方政府负责具体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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