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地的程序是什么?1。农用地转用征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土地使用者在初步选定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先咨询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看是否符合农用地的各项规划。1。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土局令第7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三。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的,土地管理部门在禁止期内不予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二是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然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向建设部门提交土地申请,符合建设部门要求的,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费。
其中,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业用地转让或者依法取得征地批准后,市、县在两年内未使用土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三是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向同级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预审,由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对已经预审的项目,需要对建设项目用地和选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提出预审申请。
全文5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