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能鉴定伤残等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伤残评定申请人是精神病人的,由其利害关系人帮助申请,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精神伤残等级的划分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采用三分法,即重伤害、轻伤害、轻微伤害。
重伤害是精神障碍致使精神疾病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或缺乏劳动或学习能力,或精神障碍表现为经常性的危险或冲动行为,需要监护者,如颅脑创伤所致智力、记忆、精神病性障碍及继发脑损伤的癫痫性精神障碍等。
轻伤害是只精神障碍严重影响伤病者的职业劳动或学习能力。
轻微伤害是指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害,但对伤病者的职业劳动或学习能力确有一定影响。如果是由于工伤导致的精神伤残,则可以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工伤级别区分为十级。
三、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单位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贴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的相片并加盖公章,由医师填写伤病诊断治疗经过并签名。
2、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指定医院作检查诊断。诊断结论(附相关的检查和化验结果)须由两名医师签名(其中一名必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并由指定医院医务科、防治科或预防保健科加盖公章。诊断结论有效期为半年。
3、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诊断结论、相关的检查及化验结果,依据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职工残疾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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