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预告解除和代通知金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预告解除是用人单位在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达到医疗期满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决定解除合同,但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时,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支付代通金。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
预告解除是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如果一家单位在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时决定解除合同,但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那么就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
代 通 知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 不 再 需 要 支 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这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一项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成效。
代通知金是指企业在失业保险中,按照国家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企业支付代通知金。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企业在失业保险方面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成效,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代通知金政策实施后,企业不再需要支付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成效,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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