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了: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员工离职了但是公司没有正常付工资,离职的员工想要起诉原公司,但需要相关的证据,有些员工就想要了之前公司给自己缴纳的社保信息,想要用它来证明劳动关系,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己无法处理的话,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士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