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首先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这个法定程序以后,如果能再次证明劳动者仍旧不胜任工作,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辞退需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三、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还赔吗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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