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判断标准,包括欺诈、胁迫手段、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况下的劳动合同均为无效合同,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以下是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皆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认定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认定主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3.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以上情况下劳动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同时,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争议条款,也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决。
以上这段话强调了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况及其认定主体。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皆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同时,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争议条款,也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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