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保障法性质
劳动保障法主要由以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和劳动关系正常运行的社会条件,或者说实现劳动保障社会化为基本职能的各项法律制度所构成。具体包括促进劳动就业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福利法。
二、劳动保障法对薪酬的规定
1、反歧视工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
(1)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
(2)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
(3)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
2、女工薪酬福利权益保护
广义的女工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狭义的女工是指在企业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员工。在企业中,女性是特殊的劳动群体,在传统社会,因为种种客观和社会的原因,女工属于受保护的弱势群体,
(1)公平付薪。对女工来说,享受与男子同工同酬的待遇是一种合法的权益。所谓男女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不分劳动者性别对同等劳动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
(2)平等享受养老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女员工在退休之后,应该享受和男员工一样的薪酬和福利权益,主要是享受养老保险计划和退休金。
三、劳动仲裁证据可以邮寄吗
对于证据是否可以邮寄法律中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咨询仲裁庭。
全文6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