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刚过,很多人就害怕说这个月实际工作天数那么少,请假扣的日工资会不会比以前多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国家对于日工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中,月工作日和日工资是这样算的。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因此2月份请假所扣工资=(月工资/21.75)*请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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