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诊断机构未向劳动者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的,给予以下处罚:
(1)、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邀请、聘请哪些人参与诊断
1、职业病诊断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鉴定委员会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人员旁听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所有参与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全文2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