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如果市法院不同意原判决,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如果市法院不同意原判决,如果是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则不能上诉。劳动诉讼的审判程序是什么?一审程序分为四个阶段: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判决不满意,他可以就审判前的准备提出上诉。在正式开庭前,人民法院还必须做一些准备,如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组成合议庭、进行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法庭调查应当按照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出示证言、书证和其他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检查记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将首先发言,然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将答辩,然后双方将进行辩论。辩论结束后,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四)依法判决。如果可以在判决前进行调解,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二审程序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第二审程序。但是,必须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法人姓名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号、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
3.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必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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