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20天无法解决怎么办
1、拖欠工资20天,劳资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处理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
二、什么是拖欠工资
(一)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只要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就形成拖欠工资。
(二)但是,根据该补充规定,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三)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经工会同意后的延迟发放工资才不构成拖欠工资,其余情况下的延迟发放工资均属于拖欠工资。
(四)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以依法向单位追讨,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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