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违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而不得克扣拖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每月工资发放日期规定
劳动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没有规定,具体的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约定不能违反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原则。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星期六星期天不发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星期六星期天不会单独计算工资。银行代发工资通常是周一到周五执行,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与银行对接的财务人员周六周天也是属于休息状态,如果真碰到周末发工资的话,那也只能推后到下周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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