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使用劳动者是否成立不定期劳动关系
时间:2023-02-15 15:01:07 3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是否成立不定期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还需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存在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是不定期的,双方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和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签多久

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签多少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满十六周岁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二、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2、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合同违约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二、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劳动者 最新知识
针对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使用劳动者是否成立不定期劳动关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使用劳动者是否成立不定期劳动关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