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是否成立不定期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还需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存在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是不定期的,双方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和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有补偿吗还是按照N+1吗
一、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仍在单位工作,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尽快续签。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不续签劳动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须要做到:
第一、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载明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应的档案、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