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大学生暑假打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大学生暑假打工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大学生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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