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每年的毕业生大概在600万左右,而暑期参加实习的大学生人数远远超过这一数字。因为现在就业难,用人单位大多要求大学生有工作经验,即便没有工作经验也要求有实习经验。受职业规划影响,大学生们会积极利用暑期寻求打工机会。但据了解,每年暑期各地几乎都会发生大学生打工、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事件。暑期打工,有哪些法律问题是大学生们要注意的呢?
求职:通过正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
大学生暑期打工一般集中于选择家教、商业促销、餐饮行业等临时性工作,这也就给了一些黑中介以可乘之机。与大公司正规但颇为繁琐的实习生招聘流程相比,黑中介通常会利用网络、黑广告等成本较低的渠道散布招聘消息,而招聘的工种往往门槛低、看起来收入也高、应聘条件不苛刻,很有诱惑力。
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应聘时,通常都会被要求交纳抵押金、上岗费或者扣押证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但是由于大学生暑期打工属于勤工俭学,不能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如果大学生暑期打工被骗向劳动部门投诉时,劳动部门也无能为力。因此,针对大学生暑期打工的特殊性,求职时大学生千万要谨慎从事。要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是否正规的标准是三证齐全,所谓三证指: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签约: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
不少大学生找到打工和实习机会后,都没意识到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我国现阶段的劳动法只调整因就业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由于学生的特殊身份,暑期打工或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校大学生打工无法受到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在实践中,大学生合法权益常遭侵害,有的是用工单位拖欠实习工资,更为严重的是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伤害,用工单位推诿责任甚至不予任何赔偿。
虽然大学生暑期打工不在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畴之内,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同样存在雇佣关系。一旦打工学生在打工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造成其他伤害,仍可寻求法律救济。可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规定进行维权。因此大学生上岗前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等。同时,在哪里打工,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如果工种有危险性,要看清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险、劳工保险等。另外,由于暑期打工或实习属于非正式用工,所以可能存在企业不愿意签订用工协议的状况。为此,大学生最好结伴打工,注意保留一切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证据,保留工资单、工作服、上班卡等证据。一旦出现纠纷,也可提供维权人证和物证。
警惕:保持一颗戒备的心
避免暑期打工被骗的关键是做好预防工作。要学会利用法律和书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注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60天。提高甄别能力,注意常见的陷阱,比如传销,而不是营销促销;比如让求职大学生去单位实习,但是称公司需要有公司形象,要求其先出钱添置工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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