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中。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办发〔1994〕489号)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150%,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00%和300%。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明确规定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论》;劳动法;《若干条款解释》(劳办发〔1994〕289号)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所属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劳动条件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劳动条件津贴》,《企业最低工资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毒有害条件属于特殊劳动条件津贴。此外,原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食品、住房等方式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据此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清理加班工资是否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内容。可见,加班费在我国并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为避免因工资支付不当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规定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列出支付的工资项目。更多问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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