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首先,不签订合同,双倍补偿,一般为11个月的工资;二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此外,您可以就合同终止要求经济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一般来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无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使用年限的计算标准:根据本单位职工的使用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期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应付给工人的工资,一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但对于计算双倍工资的基数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同理解:有的主张按职工实际工资计算,有的主张按基本工资计算。那么应该如何计算呢?国家法律文件中没有关于这一问题的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应按照工人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计算,不包括加班费等
其他地方文件也明确了这一点,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批复》,其中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月薪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薪确定。月薪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薪,确定的工资金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如何计算这一限制?是否应该像工资纠纷一样,在工人从原单位辞职后计算?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在北京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本案计算的是11个月的双薪。时效期限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或视为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
,如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Lawblly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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