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和第46条第5项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将会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则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将会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未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的 劳 动 合 同 如 何 处 理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合同,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已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对于已付出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未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免除责任、减轻损害或者改变劳动合同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将会终止。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劳动合同将终止。用人单位应按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将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合同,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已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对于已付出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未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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