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康复性治疗费用。
(5)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2、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24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1-6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0%、60%,7-10级伤残职工不享受伤残津贴。
(3)生活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安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补助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
(4)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亡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给职工生前供养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的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还有你得注意了,你的工伤单位有没有认定,认定了才能说赔付的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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