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
在劳动合同中,当出现履行困难时,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五)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
劳 动 合 同 能 否 变 更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时,应当遵循平等、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时,应当遵循平等、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全文9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