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或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的三包责任可以免除。
一、商品中的瑕疵应赔偿哪些数额
商品存在瑕疵的,应按照实际情况协商补偿,一般会给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补偿适当的差价。产品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二、三包有效期内两次修理都无法正常使用
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