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用人单位应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另外,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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