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走公开选举流程,保留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材料,包括公式材料,投票材料,会议记录材料等。
一、业主权利都包括哪些
属于业主权利的有以下这些:(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共有房产分割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持分割房产协议书、房产的产权证明、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的分割房产的意愿;
3、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实材料后,办理变更登记,且一方保留房产所有权的,应当向另一方作价补偿
三、业主委员会如何动用维修基金吗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工程和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
由于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策。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协助下,通过召开会议或者按户走访等形式对大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应当征得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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