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持续低迷的人口出生率,辽宁、湖北、新疆等地出台了更加积极的生育政策,延长产假时间、提高生育补助等“真金白银”的政策相继实施。陕西省则明确表示,要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同时,限制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虽然存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已逐步放开,生育三孩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些补助或免费服务项目,也适用于三孩家庭。
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经过十几年循序渐进的调整,生育孩子的权利正逐步回归家庭。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两年多来,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虽有上升,但并起到没有十分明显的提振作用。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即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1786万人,出生率为12.95‰,自然增长率为5.86‰。但到了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出生率为12.43‰,自然增长率为5.32‰,三项指标均较2016年有所下滑。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表示,有生育愿望的家庭,会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第一年就进行生育,随着生育愿望下滑,出生率也会有所下降。
为应对这一情况,各地的生育政策日趋积极。辽宁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
湖北咸宁市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从医疗、教育、社保、延长产假、提供生育补贴、母婴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入手,完善相关政策。
咸宁市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护理假延长至1个月;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年最高支付限额900元;政策内出生的第二个及以上孩子,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可以减免一定金额的保教费。
全面二孩”政策施行后,全国31个省、区、市均延长了产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为30天至3个月不等,各地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有地方计生政策执行力度宽松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各省份也都会根据所在地年人均收入数倍不等征缴这笔费用。但随着生育政策逐渐放宽,一些地方已经默许了超生现象的存在。
提高生育率需打组合拳
面对较为严峻的人口压力,提高生育率水平,已经成为中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手段。中国的人口红利基本已经用完,老龄化加剧,用工成本上升,社会保障压力大……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仅靠家庭自觉,还应该制定更为完整的体制机制。说白了,生娃不只是家庭自己的事,也是国家大事。
近些年,呼吁全面放开生育政策的声音不绝于耳,有学者认为,应该尽快放开生育政策,才能进一步提高中国的生育水平。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陕西省2017年人口发展报告》也建议,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出台鼓励生育措施,通过对生育进行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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